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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新沂市骆马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预警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1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新沂市骆马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预警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骆马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预警平台运行维护项目,对新沂市骆马湖新店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骆马湖窑湾水源地北、沂河口、水警大队东、老沂河入湖口、蔡圩子5个浮标站进行运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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