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广告灯箱智慧节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规模: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线路全长41.207km,全线共计车站30座;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线路全长32.75km,共设地铁站22座。现对1号线、2号线全线灯箱加装智能管控系统,且对1号线全线、2号线一期轨行区灯箱采用高效LED光源系统替换原灯箱中T5灯管和老旧LED灯条,达到节能效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1号线、2号线广告灯箱智能管控系统和高效LED光源系统的采购、安装和服务期限内的日常管理维护。
2.5节能目标:2025年1-6月份1号线全线广告灯箱耗电量为1530399.31Kwh,2号线一期轨行区广告灯箱耗电量为462245.48Kwh,节能提升后1号线全线灯箱和2号线一期轨行区灯箱节能率≥70%。2号线一期站厅广告灯箱耗电量为219751.11Kwh,2号线二期全线广告灯箱耗电量为143714.4Kwh,节能提升后2号线一期站厅灯箱和2号线二期全线灯箱节能率≥45%。
2.6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
2.7服务期限:6年,自项目智慧升级完成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2.8费用支付:本项目涉及智能管控系统和高效LED光源系统的采购、安装、日常管理维护和通信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从节约的电费中按照中标的比例及合同约定的周期向中标人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6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本招标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签约金额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的城市轨道交通或机场的灯箱能源管理或广告灯箱相关业绩。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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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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