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粤新吐鲁番市高昌区2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场区施工总承包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小草湖风区,拟建风电场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112km,距吐鲁番市公路里程约46km,距大河沿镇公路里程约15km,地势较为平坦,主要呈戈壁荒滩景观,场址南侧有G30(连霍高速)及G312国道,交通便利。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规划容量250MW,一次建成,拟安装23台11000kW风力发电机组。
2、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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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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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0聚合物水泥 |
m3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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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40P8 |
m3 |
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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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40F150 |
m3 |
14000 |
说明:
(1)、单价为落地价,已包括混凝土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包括用于工程前及施工过程中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及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采用一票制,卖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以上材料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量为依据。
(4)、添加剂(阻锈剂19kg/m3、螺旋形聚乙烯醇纤维0.9kg/m3)单独报价。
4、交货时间:
商品混凝土初定供货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方排产通知单为准。
5、交货地点:粤新吐鲁番市高昌区25万千瓦风电项目厂区内指定地点
6、运输方式:车板交货,车辆吨位大小由厂家自行确定,且须根据买方现场的实际道路情况,安排合适的车辆运输,确保货物卸货至买方现场指定地点,如因卖方车辆选择不合适,导致二次转场,转场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不因此增加任何采购费用。
7、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中各项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3、供应商具有2022年至今内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且不少于1个合同(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等)。
4、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商品混凝土的运距不得超过50公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7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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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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