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奇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二标段管材、阀门、水泵等材料采购
1.2采购人:新疆庭州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昌吉地区奇台县西北湾镇、五马场乡、乔仁乡、三个庄子镇共计4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一)田块整治工程:残膜清理10.05万亩,深耕深翻1.1万亩;(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修建228个滴管系统,新建管理房228座,安装水泵及配套机电设备 228套,安装过滤器228套、水肥一体机设备228套,安装电动球阀500套,铺设田间地埋管道 1452.22km,配套各类阀井3577座;(三)田间道路工程:铺设田间砂石道路147.184km;(四)土壤改良工程: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等土壤改良10.05万亩;(五)农田输配电工程:架设低压输电线路22.4km,安装变压器217台;(六)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林床平整、老树修整共计45.248km。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拟定招采一家供应商。
奇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二标段管材、阀门、水泵等材料采购预估最高限价金额为:56661320.46元(不含税)。
注:金额为预估金额,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金额为主。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含奇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二标段管材、阀门、水泵等材料采购(含运输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2.2工期:2025年11月21日开工,2026年12月30日完工。总工期40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的工期要求为准)。
2.3服务地点:昌吉州奇台县境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管材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各供应商需对提供的供货合同真实性负责,合同原件备查,且没有发生过质量问题。
(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 10 日至2025年11月 17 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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