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张马河水质净化厂泉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济南市张马河水质净化厂泉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已经以济行审工字〔2025〕351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下项目济南市张马河水质净化厂泉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综合处理单元(含速沉池、AAOA0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回用水泵房等)、配套用房(含鼓风机房、变配电室、加药间等)、脱水机房、综合楼、除臭滤池等以及铺设厂区进水管,管道长度约200米,管道路径为自奥体中路污水主管起,向东沿项目北侧用地红线接入拟建水质净化厂;电气自控等相关设备购置安装;建设厂区道路、绿化、围墙、挡墙、管线、海绵城市等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586万元。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分为济南市张马河水质净化厂泉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标段名称:济南市张马河水质净化厂泉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标段内容:工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市政公用工程。
资格审查项:(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2)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3)类似业绩合同;(4)自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5)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规模
济南市张马河水质净化厂泉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4、资金来源
自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环境或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1月4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揽过泉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业绩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4信誉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禁止投标。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8日前,……下载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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