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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城区生活污水收集提质增效项目管网新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59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徐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徐交建许字〔2025〕00005号、00006号准予许可,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徐州沛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暨股权投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本项目路线起自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与济徐高速公路交叉处,沿丰县县城南部布线,向西经孙楼街道、宋楼镇、王沟镇,止于江苏丰县与山东单县交界处,顺接山东境内在建的徐民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38.442公里。全线设置丰县(枢纽)、宋楼、王沟共3处互通式立交,设置丰县服务区(含加油站)1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施工暨股权投资项目,共1个标段,即PFGS-SGGQ标段,桩号范围为K29+237.143~K67+678.67,路线长约38.442km,主要工点:丰县(枢纽)、宋楼、王沟共3处互通式立交、大沙河特大桥等。

2.3招标范围

主线及匝道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绿化、预留预埋、线外工程、交安设施、房建工程、机电工程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及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的股权投资。

2.4股权投资

本次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进行施工暨股权投资招标,丰县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共同组建徐州沛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项目公司名称,下同)。本次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股权投资方按照项目资本金40%的比例(出资额约为人民币89856万元)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按要求数额完成资本金增资,并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等工作。

徐州沛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本金出资方案为在约定时间前,由股权投资方根据各方的股权比例分阶段完成资本金出资到位,具体资金到位计划见出资协议书。

2.5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资能力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承担股权投资任务的单位)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2.5亿元人民币以上;

(3)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同意进行本项目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或公司批复。

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承担股权投资任务的单位可以为一家单独出资或几家共同出资,各出资单位均须满足上述“投资能力要求”要求。

3.2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合计涵盖)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①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④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适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合计满足)

1)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施工项目。

注:路基、路面、桥梁可以在一个项目中,也可以不在同一个项目中(非同一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梁视为一个业绩)。

2)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公共建筑土建工程施工项目。

注:公共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

(3)其他

①注册、登记情况(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安全生产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某一方单位委派)

①资质要求

a.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和桥梁)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注:路基和桥梁可以在一个项目中,也可以不在同一个项目中(非同一项目的路基和桥梁视为一个业绩)。

(2)项目总工(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某一方单位委派)

A.资质要求

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和桥梁)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注:路基和桥梁可以在一个项目中,也可以不在同一个项目中(非同一项目的路基和桥梁视为一个业绩)。

3.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6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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