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2
项目名称:安顺市平坝区国有林场海巴塘森林防火监测系统(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039
预算金额(元):595255.00元
最高限价(元):557419.00元
采购需求:无人机巡护监测系统1套、森林防火瞭望监控系统一套、运维保障
标项1
标项名称:安顺市平坝区国有林场海巴塘森林防火监测系统(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9525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无人机巡护监测系统1套、森林防火瞭望监控系统一套、运维保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合格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材料,或2025年 1 月至今任意一月企业财务报表(须提供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或者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1日00时00分至 2025年11月18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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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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