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张公湖畔青创市集改造提升项目规划设计及初步设计
1.2项目编号:FWB
1.3项目预算:50万元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采购项目内容:张公湖畔青创市集改造提升项目,包括沿道路东侧绿地布置建筑给水、污水、电力等配套管网,管网全长约1200米,最粗管径为DN200。道路及人行道改造、音乐舞台、游园、公厕等,本次为项目勘测、概念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服务采购。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7服务地点:蚌埠市禹会区
1.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企业要求: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1.1资质:具有以下①、②、③项工程设计资质之一且同时具备④项勘察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1.2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一个单项工程投资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须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2项目负责人要求:
2.2.1资格: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2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具备一个单项工程投资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须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联合体中投标单位的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
(3)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承担勘测任务的成员应满足勘测资质要求,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方式
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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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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