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龙江镇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1,392.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龙江镇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1,531,3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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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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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72套安防设备(包括前端设备、基础设施、后台存储、网络传输链路、网络运行技术等)的设备技术支持及保修维护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8,99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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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增值电信服务 |
53路光纤租赁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72,4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前期建设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运营期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的扫描件。同属同一总公司(总所)的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财务报表、业绩和人员等,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可参照磋商公告附件)或同时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由税务机构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①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可参照磋商公告附件);②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可参照磋商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江镇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采购包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江镇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5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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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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