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卷烟厂2026-2028年锅炉烟气监测设备维保服务(两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40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徐州卷烟厂2026-2028年锅炉烟气监测设备维保服务(两年),对两套锅炉排放烟气监测设备(CEMS)进行专业化维护,主要包括监测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校准、故障处理及应急维修等。具体包括:烟气检测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每季度数据比对监测;站房环境日常卫生保持;监控站房的规章制度、自动监控设备的操作规程、仪器量程、重要参数、运维人员等信息现场展示及修订更新;采样频次及数据传输保障;标气提供使用及更换;故障及时响应确保维修的时效性;停产、设备检修、故障维修等将停止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以及自动监控设备恢复正常运行前后,保持与徐州卷烟厂和上级环保部门密切配合沟通;配合环保部门抽检、检查、问题及时整改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卷烟厂2026-2028年锅炉烟气监测设备维保服务(两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11月19日17时30分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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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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