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快消品仓配项目(二次)2、招标编号:(请登录)
3、项目概述:本项目分为2包。
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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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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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产品件进行分拣、复核、发货、拆包并配送至指定位置、信息传递等环节模块,服务期1 年。 |
104.10 万元/年(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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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将产品件进行入库、出库、扫码、喷码并配送至指定位置、信息传递等环节模块,服务期1 年。 |
117.22 万元/年(含税)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
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0)与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含速递)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11)有3 年以上汽车物流行业操作服务经验,有不少于50 人的有经验的业务团队。
(12)供应商承诺在与邮政企业往期合作期间,未发生过扣押货物、不服从调度、煽动或组织群体事件等行为。
(13)提供自2022 年1 月1 日之后签订履行完毕或正在执行中(合同执行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收入300 万元以上的汽车物流仓储行业同类业务合同。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1 月11 日至2025 年11 月15 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3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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