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已由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兵发改农经发[2025]21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县###县、和墨洛产业园 3.项目工程规模:工程由引水工程、调节沉沙库、输水工程和灌区工程组成。其中:引水工程包括改扩建米力尕瓦提干渠 ******** 公里,设计流量 ******** 立方米每秒,新建引水干渠 ******** 公里,设计流量 ********立方米每秒。调节沉沙库为引水注入式平原水库,设计总库容2000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米,死水位********米,坝线全长 ******** 米,最大坝高 ******** 米。输水工程包括新建输水干渠******** 公里,新建输水总干管1条、干管2条、供水分干管3条总长 ******** 公里。灌区工程包括新建分干管3条、支管8条、分支管 62 条,总长 ******** 公里。 4.标段工程规模 (1) E****************7001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设备4标),【标段工程规模】: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7001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设备4标) 1.和田干管0+000-7+824段管材(含管桥钢管)、稳流池钢制管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提供必要的短管。包含以上设备的制作、采购、运输(包括上下车吊装费,二次倒运费);工厂检验、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现场试验)、包装、保管、保险、交货、专用工具(包括现场试验、试运行)、所有的税费。2.运到甲方指定的现场,沿管线指定堆放位置分开摆放以便于施工,摆放要求满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3.需要提供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4.配合安装单位提供必要的安装辅材和备品备件等,5.中标单位应配合甲方及安装单位全程培训、协助及指导安装;6.必须配合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提供相关的检收材料,以及相应技术文件的提供、设计联络、协调、参加验收等相应的全部工作。 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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