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2025-11-18 17:00:00
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有组织一般排口自行监测外委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 2025-11-10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有组织一般排口自行监测外委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有组织一般排口自行监测外委项目(编号WNXB20251110015)。 1.2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皖能英格玛电厂。 1.3项目概述与采购范围:报价人须按采购人《排污许可证》及管理要求,完成23个有组织一般排口的年度粉尘监测,并出具CMA报告。同时,在采购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承担应急监测工作并出具相应CMA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2资质要求:(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合格有效。(2)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认证项目覆盖采购人所要求的监测项目,有超低排放检测比对资质(具备低浓度颗粒物的检测能力,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标准执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证明材料)(3)报价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得被列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的相关环保监测机构重点监管名单、失信名单或警告名单。(提供承诺)(4)报价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全部冻结事项。(提供承诺) 2.3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至日须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环保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的关键页通常包括合同首页、目录页、正文主要条款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如合同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其他证明材料【如用户验收证明、评审通过文件、技术协议书、业主盖章、网站截图等】作为佐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12时55分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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