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号单身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号单身楼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规模: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号单身楼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中的全部施工任务。
(四)工程地点: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控制价:2182443.19元
(六)计划工期:150天(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根据本项目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不体现专业的以提供的毕业证专业为依据,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业)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施工员(土建专业)、质量员(土建专业)、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各 1 人均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18:00至2025年11月17日18: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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