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游仙城区紫阳社区及剑南路东段沈家坝片区市政雨污管网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游发改法规【2025】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惠东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海绵城市央补资金及区财政统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惠东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游发改法规【2025】2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绵阳市游仙区紫阳村、剑南路东段、沈家坝片区。
2.2规模及投资额:新建紫阳社区居民第4、5组雨水管4984米、污水管476米,对涉及道路路面进行开挖及恢复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对桂花湖(胜涪水库)沿线道路、灌溉渠等进行地表径流控制微改造等;对剑南路东段及沈福街、沈家坝北街、沈家坝下街的病害市政雨污管网进行整治,包括人工清理疏通管道3228米,紫外光固化整体修复1277米,局部病害严重管网及雨污水混接处进行管道更换413米。
2.3计划工期:工期270天(其中施工图设计30天,施工24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过程服务;施工总承包(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及评审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涉及的竣工交付的项目)直至整体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需深化的专业设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全部施工图及评审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涉及的竣工交付的项目。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4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拘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1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2日09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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