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03工区(2025年第十一批次)机械租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03工区(2025年第十一批次)机械租赁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T。
2.3本项目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机械租赁,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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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租赁数量(台) |
租赁时长 (月) |
单价最高限价(元/月/台)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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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挖掘机 |
斗容1.6m³/35t |
2 |
2.5 |
54,925 |
274,625 |
双班,不含油,单价含操作手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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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租赁时长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③最高限价包含设备租赁费、设备往返调迁费、日常附属油料、修理费用和保养费、驾驶员/操作手工资及住宿、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 ④设备进场后出厂5年以内的机械设备执行成交价。出厂6-7年的机械设备,合同签订时金额下调15%(使用年限按机械设备标牌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发票等证明文件为准);禁止使用出厂7年以上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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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5个月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备,并定期请专业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测,确保设备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3近三年(2022年11月01日~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后至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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