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17中国核建中核五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公铁联运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工程一标段专业分包常规采购
交货/服务时间:暂定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正式开工令或以甲方审批的开工报告中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交货/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喀什经济开发区。
供货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喀什物流园室外附属工程(土方、管网、绿化、道路等)。
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基本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要求: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 / ;
(5)业绩要求: / ;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安全B证;安全员具有安全C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建建函【2017】46号 ,严格落实吸纳本地务工人员就业比例不少于70%(其中普工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比例不少于90%)的政策规定,需提供6名本地普工资料;以上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7)机械设备要求: / ;
(8)信誉要求: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报名方式
在2025年11月14日 10时00分00秒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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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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