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集团2025年度烟叶框栏配套使用衬布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CS20
3.项目规模:暂估含税金额 1440万元。
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项目采购的物资为烟叶框栏衬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包含但不限于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下属昆明卷烟厂、红河卷烟厂、曲靖卷烟厂、会泽卷烟厂。
6.交货期:须在2025年12月29日前完成本项目烟叶框栏衬布规格1:53000套、规格2:32000套的交货,超过以上规格数量的货物应在2025年12月29日前备齐,超过部分的具体规格及数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根据此要求制定相应的供货计划(一次性供货或分批次供货)。如果招标人有其它新增货物需求,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30日内完成交货。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8.质量保证期:12个月,从终验合格之日起算。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1.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二、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
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2.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投标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方式:
(1)于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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