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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九局中广核贵州龙里龙庆风电项目山皮石、水泥、沙石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中广核贵州龙里龙庆风电项目道路、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中广核贵州龙里龙庆风电项目所在地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32.5

1340

 

2

标砖

240mm*115mm*53mm

千块

83.84

 

3

山皮石

/

百方

328

 

4

石砂

8600

 

注明: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建设方投资计划、施工图、征地拆迁、设计变更、政府行政调节等原因,致使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响应供应商不能以此数量发生变化为依据向采购人提出调价和索赔。响应供应商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及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响应竞价依据,响应供应商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响应供应商索赔的依据。

2.技术及配置要求:

(1)技术要求

①水泥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2-2015)的要求。

②水泥标砖符合《混凝土空心砖》(GB/T21144-2017);

③山皮石符合GB/T 14685-2022《建筑用卵石、碎石》的检测要求;JTG E41-2005《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GB/T 9966.1-2020至GB/T 9966.7-2020《天然石材试验方法》;

④石砂符合《建筑用砂》(GB/T 14684-2022)要求。

⑤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如已修订,均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2)原材料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购选用原材料,并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②响应供应商须保持完整的商品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的现场检查(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的监控及抽检,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与产品相对应),响应供应商对此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

③响应供应商对所供货物质量应负终身责任。

3.报价: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固定单价报价,在供货期间无论市场发生价格涨跌价格均不予调整,风险双方各自承担。单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及过路过江过桥费、安全费、装车费、卸车费、售后服务、税金(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合理利润、管理费、代理费(若有)、交付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测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单价中。

4.运输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

商品的运输由响应供应商承担,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

商品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响应供应商承担并由响应供应商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现场卸车的约定:卸车费已包含在商品单价中,由商品运输车辆直接送到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车。

三、验收要求

(一)水泥验收要求:

1.外观检查

检查水泥袋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漏粉、受潮结块现象(若有结块,需捏碎检验,硬结块视为不合格)。

观察水泥颜色是否正常,通常为灰色或深灰色,无明显杂色或发黄、发绿等异常。

2.标识核对

逐一核对水泥袋上的印刷标识,需清晰包含:生产厂家名称、水泥品种(如P.O 32.5)、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批号、净含量(通常为50kg/袋,误差需在±1%内)。确保标识信息与采购合同、送货单一致,无错标、漏标。

3.数量清点

按送货单数量逐袋计数,或通过称重抽检(随机抽取10-20袋称重,计算平均重量,判断总数量是否达标)。若发现数量短缺,需当场与送货方确认,并在送货单上注明差异。

4.质量证明文件查验

要求送货方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需包含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等关键指标),文件需加盖厂家公章,且生产日期、批号与实物一致。

(二)标砖验收要求

1.外观质量检查

表面需平整、洁净,无明显弯曲、缺棱、掉角(缺棱掉角的破坏尺寸不得超过规定值,通常单块砖缺棱掉角数量≤2处)。

无裂缝(尤其是贯穿性裂缝),不得有严重泛霜、起砂现象,颜色需均匀一致,无明显杂色斑点。

2.尺寸偏差检验

按规范随机抽取样本(通常每批抽取10块),用卷尺或卡尺测量关键尺寸,需符合标准:

标准尺寸:240mm(长)×115mm(宽)×53mm(高)。

允许偏差:长度±4mm、宽度±3mm、高度±2mm,单块砖的尺寸偏差需在该范围内。

3.强度等级核验

要求供货方提供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明确标注标砖的强度等级(如MU10、MU15,数字代表抗压强度平均值≥10MPa、15MPa),报告需加盖厂家公章,且生产日期、批号与实物一致。

若用于承重结构或需复试,需按规范抽样(每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送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抗压强度,不合格的有权退换货。

(三)石砂验收要求

1.颗粒级配检验

按规范随机取样(每400m³或600t为一批,不足按一批计),通过筛分试验判断级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常分为粗砂、中砂、细砂,对应不同筛孔通过率标准)。

常用砂(中砂)需满足:0.6mm筛孔通过率50%-85%、0.3mm筛孔通过率30%-60%,级配连续无断档,避免出现过粗或过细的极端情况。

2.含泥量与泥块含量检查

含泥量:中砂含泥量≤3%;用于砌筑砂浆时,含泥量≤5%。

泥块含量:指粒径>1.18mm且经手捏易碎的泥块,砌筑砂浆≤2%。

3.颗粒形态与杂质检查

观察颗粒形状,优先选用圆形、亚圆形颗粒(如河砂),避免过多针片状颗粒(长度>平均粒径2.4倍、厚度<平均粒径0.4倍),针片状含量≤15%。

检查是否混入草根、树叶、贝壳、云母等杂质,云母含量≤2%,其他有机杂质需通过“有机物含量试验”(比色法)判断,颜色不得深于标准色。

4.质量证明文件核验

要求供货方提供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明确标注石砂的类别(河砂、山砂、机制砂)、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等关键指标,文件需加盖厂家公章,且批号、生产日期与实物一致。

5.数量与堆放要求

按送货单核对数量,采用量方结合过磅抽检模式,过磅按照1.55T/m³进行换算。

(四)、山皮石验收要求

1.外观质量检查

观察山皮石整体形态,应为自然风化形成的不规则块状或粒状,无明显片状、针状颗粒(长度>平均粒径2.5倍的颗粒占比≤10%),避免因形态不良影响压实度。

颜色需均匀一致(通常为灰色、褐色等),无明显色差或异常霉变,块状颗粒需质地坚硬,经手锤敲击不易破碎(避免风化过度的软质颗粒)。

2.粒径级配检验

按规范随机取样(每500m³为一批,不足按一批计),通过筛分试验判断级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常用路基/垫层山皮石级配标准为:

最大粒径:用于路基底基层时≤150mm,用于垫层时≤100mm,且不得超过摊铺厚度的2/3。

颗粒分布:需连续级配,粒径5mm以下颗粒占比≤30%,粒径50mm以上颗粒占比≤40%。

3.含泥量与泥块含量控制

含泥量:指粒径<0.075mm的泥土含量,用于路基时含泥量≤10%,用于垫层时≤8%。

泥块含量:指粒径>2.36mm且经手捏易碎的泥块,含量需≤3%。

4.杂质与有害物质检查

检查是否混入草根、树叶、塑料、生活垃圾等有机杂质,杂质总含量≤2%。

5.压实性能与质量证明核验

要求供货方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明确标注山皮石的粒径范围、含泥量、压实系数等指标,文件需加盖厂家公章,若用于重要工程,需按批次送检测机构复试。

6.数量与堆放要求

按送货单核对数量,采用量方结合过磅抽检模式,过磅按照1.8T/m³进行换算。

注:标砖、山皮石、石砂、水泥采用现场不定期抽查方式,其中石砂、山皮石根据换算标准,抽查车次(每批次不少于三车),允许差额-2%以内,每批次若差额超出-2%,则该批次材料全部按抽查结果的最低值数量进行统一计量计算,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标砖、水泥按照上述验收要求执行,不足部分及时补齐。每批送货应附送货清单及采购人要求的一切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商品数量的抽查核实工作,并且响应供应商运输车辆到达采购人工地后,应严格服从采购人人员的调动、指挥。

四、交货时间

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项目部交货计划交货。

五、交货地点

中广核贵州龙里龙庆风电项目道路、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工程现场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每月21-22日为双方对账结算时间,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和《收货清单》等,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

付款比例及支付方式:卖方提供本月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的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买方设备物资部门核对,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买方于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款的77%;当期另20%结算款在全部商品供应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供货完12个月)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需方一次性支付,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间不计利息。根据采购人工程款到位情况,中标人应给予2-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

2.响应供应商未开具相关增值税专业发票采购人拒绝支付货款。

3.响应供应商同意采购人通过转账支票、银行电汇、电建融信、供应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货款。如采购人采用电建融信、供应链融资方式等票据支付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5.如遇特殊情况(如节假日、银行系统升级、自然灾害、任意第三方影响、政府行政调节等等)不能及时付款,双方应以诚实信用原则,响应供应商应给予供货,保持采购人工地不断货停工,采购人应在相关机构恢复正常工作的第一时间支付相应货款;若响应供应商未履行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它紧急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采购人不承担延迟支付利息,响应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经济赔偿(索赔)或调价。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7: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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