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7.9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大道与宁安大道Y型路口监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共分为1个包组,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6、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供应商提供近4年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提供2个合同。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建设内容相符(须包含卡口或反卡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其中每1个合同中含2类以上)的项目
3.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3.7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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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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