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202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乐都区湟水河两岸生态缓冲带(上游段)
(2)规模及招标范围:勘察服务:“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全阶段勘察服务工作,并通过审查及批复。设计服务:“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全阶段设计服务工作,并通过审查及批复及施工阶段相关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建设内容:勘察服务:“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全阶段勘察服务工作,并通过审查及批复。设计服务:“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全阶段设计服务工作,并通过审查及批复及施工阶段相关服务工作。
服务期限:70.0天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
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规划用地文件: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自2025年11月11日0:00时至2025年11月15日24:00时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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