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云数据中心运维项目(第二次),项目预算54.24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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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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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数据中心电力系统维护 |
对数据中心的电力系统设备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检查仪表指示和设备运行状态,记录主要运行参数;提供完备的系统故障维修处理方案,及时判断、修复系统设备故障,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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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云数据中心环境动力控制系统维护 |
包含环动系统适配国产达梦数据库及银河麒麟操作系统,满足环动系统信创要求。常规每月的例行巡检、定期保养、日常故障处理、新增的UPS/通风接入现有环动系统的协议定制开发及系统调试、零配件的更换调测、耗材更换(含耗材),系统抢修、系统升级、报警系统等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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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云数据中心机房专业环境及通风系统保障 |
按照需方要求对云数据机房和应急会商室进行专业清洁处理;由专业通风技术人员每月对云数据机房所属通风系统进行例行检查、清洗保养、故障处理、系统调试、零配件的更换调测、耗材更换(含耗材),系统抢修、应急处置、线路管路改造、各类触媒添加更换等,保障系统设备完好,系统7*24小时安全稳定运行 |
1 |
项 |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限价54.24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运维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 人员要求: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1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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