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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江南片区单元)--高要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第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五年运维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0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肇庆市高要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江南片区单元)--高要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第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五年运维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肇庆市高要鸿投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江南片区单元)--高要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第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五年运维框架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项目的建设地点:标段1:南岸街道、白土镇、活道镇;标段2:金渡镇、莲塘镇。

4.工程规模:项目位于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白土镇、莲塘镇、活道镇及南岸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室外露天篮球场、羽毛球场、健身活动区域等公共基础设施,涉及政府机关以及乡镇社区、村屯,在现状的基础上架设钢结构场棚,铺设光伏板。项目总投资:¥16734.13万元。本次招标建设场地为321个,并在顶棚安装规模约为50.558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建设面积24.24万平方米,项目设备包括钢结构棚架、光伏一体瓦、灯光系统、单晶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镀锌钢支架计量装置、交流配电箱等,最终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5.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所有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肇庆市高要鸿投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决策为准。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范围的项目容量进行调剂。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则对应区域项目的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及承担。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本次框架招标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后2年,按实际并网容量据实结算。

本项目对标的清单进行框架招标,预计采购容量约为50.558兆瓦,预计量是用户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本项目由于采用框架招标的模式,可能出现中标人在协议期内无实际发生量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项目启动建设前需通过肇庆市高要鸿投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决策确认符合投资条件后,形成合同订单后,才能开展实际性的建设工作。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肇庆市高要鸿投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需求单位(肇庆市高要鸿投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与中标单位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6.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中标人数量

标段1:南岸街道、白土镇、活道镇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整体质保5年服务,负责光伏电站的前期合法合规手续、光伏资源开发及促成甲方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的签订、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并网及协调、公关维护。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开发:协助招标人进行市场开发工作,包括前期手续、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促成甲方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签订、项目备案、并网手续办理等;负责与用户的沟通协商、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房产证明文件、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

(2)工程设计:包括现场踏勘及测量,确保基础设施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踏勘、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

(3)设备材料采购: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光伏一体瓦、灯光系统等等;

(4)工程施工:包括现场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棚顶建设、临时用地、设备转运和保管,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处理;

(5)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如需)、试运行及供电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等;

(6)工程验收:包括消缺、配合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和配合竣工验收等;

(7)工程质保: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双方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具体质保时间为:总体工程项目5年,光伏组件及伏组串式逆变器(含逆变器数据采集器)10年,支架(含防水系统)10年,线缆、桥架10年;

(8)中标人应做好进入运营期项目的工作交接,并协助相关运维人员办理入场手续等相关工作。

(9)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为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中标人服务范围内。

(10)负责各项目竣工验收后5年内所辖范围内所有电站的日常管理、运行监控管理、日常巡检、设备检修维护及缺陷处理、设备定检试验、维护保养、施工监护、安全文明生产、事故调查、后勤服务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应急事件,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以项目实际合同委托为准。

1家

标段2:金渡镇、莲塘镇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整体质保5年服务,负责光伏电站的前期合法合规手续、光伏资源开发及促成甲方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的签订、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并网及协调、公关维护。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开发:协助招标人进行市场开发工作,包括前期手续、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促成甲方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签订、项目备案、并网手续办理等;负责与用户的沟通协商、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房产证明文件、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

(2)工程设计:包括现场踏勘及测量,确保基础设施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踏勘、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

(3)设备材料采购: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光伏一体瓦、灯光系统等等;

(4)工程施工:包括现场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棚顶建设、临时用地、设备转运和保管,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处理;

(5)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如需)、试运行及供电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等;

(6)工程验收:包括消缺、配合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和配合竣工验收等;

(7)工程质保: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双方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具体质保时间为:总体工程项目5年,光伏组件及伏组串式逆变器(含逆变器数据采集器)10年,支架(含防水系统)10年,线缆、桥架10年;

(8)中标人应做好进入运营期项目的工作交接,并协助相关运维人员办理入场手续等相关工作。

(9)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为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中标人服务范围内。

(10)负责各项目竣工验收后5年内所辖范围内所有电站的日常管理、运行监控管理、日常巡检、设备检修维护及缺陷处理、设备定检试验、维护保养、施工监护、安全文明生产、事故调查、后勤服务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应急事件,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以项目实际合同委托为准。

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或电建安B类)。

(三)信用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广东”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执行期内(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投标人在“信用肇庆”网站的信用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奖惩名单”并在处罚期内。(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安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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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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