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 此预算最高限价为二年预估量,具体以实际维修工程量为准,按实结算。
采购需求:
1.项目描述:本项目为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在服务期限内的零星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全院范围内的房屋、门窗、吊顶、墙面、地面及其他设施等维护、检修及更换安装。
2.项目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指定。
3.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院范围内的房屋、门窗、吊顶、墙面、地面及其他设施等维护、检修及更换安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4.供应商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委派至少两名维修人员并根据维修量及时增加维修人员。
5.技术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现场情况出具方案如有施工图按施工图组织施工;
(2)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验收标准:采购单位按采购文件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2年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最高限价100万元整(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四)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1 09:3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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