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你好!中国”入境旅游形象宣传片
数量:一支
简要服务要求:拟策制“你好!中国”入境旅游形象宣传片。该片将秉持国际化视角,融合创新表达与沉浸式体验,全面呈现一个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自然与人文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生动展示我国新时代的文化形象与旅游魅力。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期和地域范围内)。
(五)投标人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投标人不是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公告的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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