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总价投标最高限价518.4万元(含税)。
招标内容和范围:在湖北中烟总部进行“湖北中烟国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的建设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系统技术平台改造、功能迭代优化和迁移、系统集成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中烟国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中烟国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3.1 一般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等途径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1.4 未被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3.2.特殊要求:
3.2.1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包含任一关键词:“开发、集成、升级、改造”的类似应用系统建设项目业绩。【备注: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名称页、采购内容页、合同价格页、合同签字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页)、至少一张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至少一张合同对应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完整、有效,否则不予认可。】
3.3 其他事项
3.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或其他途径获取的时间为准。
3.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行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8日00时00分00秒--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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