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2家(含)-3家(含)中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本部及辖属支行食堂提供食材定点供应。主要内容为肉类、生鲜水产、蛋类、豆制品、半成品、蔬菜、水果、油米面粉、干货等相关食堂食材。
2.2 费用预估金额:人民币1600.00万元。
2.3资金来源: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出资。
2.4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2年。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3.3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说明:①由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对所有投标人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中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与项目需求相匹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财务能力要求
3.8.1投标人须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3年(含)或以上的财务状况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2022年-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为2023年之后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财务状况报告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3.8.2提供2025年3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3.8.3提供2025年3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须要缴纳社保险的,应提供依法不须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
3.8.4 投标人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①《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②-般纳税人须捉供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使用单位所辖区域,并具备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11投标人未被列入如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
①行业联合预警-金融行业预警信息;②纪检监察黑名单;③涉金融黑名单;④涉诉风险信息(供应商有串通投标、行贿行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附表列示的犯罪类型情形,(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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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问题类型 |
具体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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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类 |
环境保护措施及合规情况 |
因环境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调查,受到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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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类 |
反贪污与 反垄断 |
贪污、腐败、行贿等被有关部门调查,受到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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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公平竞争、反垄断等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受到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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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
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披露信息不实等,被有关部门调查,受到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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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类 |
员工健康与安全 |
不遵守劳动法规则或劳工准则,如雇佣童工、强制劳动、骚扰、霸凌员工等行为被有关部门调查,受到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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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员工健康与安全保障措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被有关部门调查,受到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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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安全与质量 |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产品安全事故等原因被有关部门调查,受到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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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 |
因侵犯客户隐私、危害客户信息安全等原因被有关部门调查,受到刑事处罚 |
3.13投标人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关系:
3.13.1投标文件或应答文件应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关联情况,并出具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投标的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实,视为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涉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情况申报表》)
3.13.2 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不得为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涉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情况申报表》)
3.13.3 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不存在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涉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情况申报表》)
(注: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原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7日12时00分至2025年11月12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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