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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剩余未移交站点路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0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剩余未移交站点路灯维修工程已由甘肃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以甘发改交运[2013]1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剩余未移交站点路灯维修工程

3、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负责完成西津西路文化宫至小西湖段路灯故障排除,恢复路灯亮化工作及负责完成的西关站、西站十字站、海关站、城市学院站路灯维修恢复还建工作。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概算总投资:470万元

8、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15日

 

9、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0、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申请人按要求配置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5年05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4. 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 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7.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将网站截图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8.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修订后的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起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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