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站购置电动四轮车招标公告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购置电动四轮车1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购置电动四轮车1台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附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4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生产厂家售后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5未处于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
3.6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ain.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8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9投标人不存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10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1投标产品须具有由通过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8日 09:00至2025年11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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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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