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盘州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1155000
采购需求: 综合楼中央空调及生活热水系统,住院楼中央空调系统,感染楼中央空调系统,体检中心多联空调系统,零星精密空调系统。
最高限价: 盘州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1155000;
合同履行期限: 盘州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期间不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有权不续签。签订服务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标项名称:盘州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5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盘州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盘州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①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②2025年1月1日至磋商前一个月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根据自己公司的条件选择以上2种方式的其中一种提供相关资料;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磋商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②供应商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1个月(以营业执照上的时间为准)的单位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根据自己公司的条件选择以上2种方式的其中一种提供相关资料; (4)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磋商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按格式文本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格式文本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7)提供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时间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至竞磋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响应文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由住建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及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格式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1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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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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