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委托一家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委派专家(每组2-6人)对轨道3号线南延段及6号线集同段工程项目进行原材料及主体结构质量抽检工作(每季度开展1-3次,或根据业主需求临时增加的抽检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抽检、提交相关质量检测工作成果、协助业主进行质量检测工作等。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贯穿于整个施工阶段与该项目保险期限一致。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检测设备、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等规定。技术标准应为现行有效技术标准。
2.供应商应确保现场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
3.供应商应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4.供应商有责任对检测中的质疑进行解释和说明。
5.供应商须承诺承担本项目下保密义务等采购人或业主提出的服务要求。
三、采购预算
30万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包括至少其中1项检测业务范围: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建筑节能和建筑幕墙);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均需提供):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网页截图。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的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4)供应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网页截图。
7.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情形:
(1)参与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或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的由业主委托的见证送检的单位;
(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标段) 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标段)投标)。
8.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材料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1月7日08:00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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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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