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红庆河煤矿3-1302和3-1502工作面地面压裂钻前及配套辅助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落实情况: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4工期:整体工期不超过90天,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井场场地平整、修路不超过15天。
2.5工程地点: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名单,提供网站信用报告或查询截图;
(3)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2 年至今)具备不少于1项钻前辅助配套工程相关类业绩,包括完成验收的项目、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任意一项)。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各年度报告的正文部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印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不含附注页)。
3.5人员要求:/
3.6设备要求:/
3.7其他要求: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函(见第六章 8.投标人无不良违规记录承诺函)
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内(2022年6月至今),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提供投标人无不良违规记录承诺)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
3.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9备注: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务必提供齐全,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质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确定),报名通过、并成功购买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在招标竞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竞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23时00分
4.2 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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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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