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南钢铁安钢股份公司2025年11月耐高温除尘袋采购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钢铁安钢股份公司2025年11月耐高温除尘袋采购
2.2招标编号:CG25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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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描述 |
物料编码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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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氟美斯覆膜除尘袋/Φ160×7000/850g |
2421500027 |
90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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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诺美克斯覆膜除尘袋/Φ130×7500/600g |
2421500030 |
546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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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纯PTFE覆膜滤料除尘袋/Φ160×8000/800g |
2421500040 |
478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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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玻璃纤维针刺毡除尘袋/φ125*2000 900g |
2421507002 |
20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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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诺美克斯覆膜针刺毡除尘袋/Φ135×6000 600g 5mg |
2421513004 |
30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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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诺美克斯覆膜针刺毡除尘袋/Φ160×6000 600g 5mg |
2421513005 |
100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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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诺美克斯覆膜除尘袋/Ф130×7000/600g |
2421514008 |
9912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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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超细纤维面层覆膜涤纶针刺毡除尘袋≥120℃φ160×7000mm/600g |
2421514012 |
430 |
条 |
报价时需填报所供除尘袋品牌。
2.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
2.5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要求附件。
2.6 交货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股份公司指定地点。
2.7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如为生产、加工型企业,须提供质量体系证书(范围涵盖标的物类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且须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可查询)、环保评估、排污许可相关证明、生产许可证其中至少一项能证明为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提供授权方的质量体系证书(范围涵盖标的物类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且须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可查询)、环保评估、排污许可相关证明、生产许可证其中至少一项能证明为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所投品牌除尘袋用于钢铁企业的供货合同(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一份或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3份)以及对应合同的发票各至少一份或(所提供的发票须显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时间、开具金额。须能够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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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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