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NTTZ-
2.项目名称:南通市金沙湾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工程医用纯水集中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98.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98.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范围:南通市金沙湾医学综合体(一期)医用纯水集中系统项目建设,需按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完成供货,包括制水设备、储水容器、设备连接管阀件、监测仪表、控制系统、机房至各使用水终端点的管阀件或配件、直饮水机等,负责将工程所需设备、材料运抵招标人项目现场,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工作,即该招标范围内的交钥匙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6.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与其他专业工程同步进行、不得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验收合格。配合总承包整体工程取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
2.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水处理设备资质,血透用水设备须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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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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