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NTTZ-CG-T
2.项目名称:南通市金沙湾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工程病理、检验科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733.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733.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二层病理科(取材室、技术室、细胞实验室、免疫室、二代测序PCR、医生办公室及其他辅助用房等)、二层检验科(常规检验室、流水线区域、PCR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医生办公室、整体冷库及其他辅助用房等)、一层急诊检验(常规实验室、医生办公室及其他辅助用房等)等的装饰装修、空气处理系统及其他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配套服务、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6.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20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与其他专业工程同步进行、不得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验收合格。配合总承包整体工程取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验收报告上的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实验室业绩。
注:以上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以医院加盖公章或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0至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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