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最高限价:50400元。
三、项目编号:TZWJ2
四、服务范围:五接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二轮电瓶车采购项目,采购二轮电瓶车18辆,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五、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或自然人,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车辆及相关伴随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1投标供应商为独立法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6、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廉洁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9、本项目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10月30日15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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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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