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运输业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运输业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新郑市辛店镇贾咀村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辛店镇贾咀村,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约177亩,工程概算总投资19.12亿元。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采用3×75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中温次高压(450℃,6.4MPa)余热锅炉,配备2×25MW抽凝式汽轮机+2×30MW发电机组,设烟气净化处理、渗滤液处理等配套设施。年度运输的垃圾量暂估为10000吨。
2.4采购内容和范围:供应商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郑州市域内查出的外流点生活垃圾运输至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内进行焚烧发电处置,包含但不限于垃圾装卸、车辆运输、人员管理等服务。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2.7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供应商需具有郑州市城管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生活垃圾运输服务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信息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不能依据上述资料信息判定业绩指标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发之日布 起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17: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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