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化验耗材和试剂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宜清集采框架【2025】14号
(三)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四)履约期限: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2年内按征集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符合以下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
三、征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注册账号获取征集文件及其它资料。
(二)未按规定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活动及征集文件提出质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请登录)五、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1月7日12时00分。
(二)获取征集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自2025年11月7 日至2025年 11月 13 日18 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 11月 18日 09时30 分。
(四)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 日 18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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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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