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白企村垃圾收纳场第三次分筛处理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899,7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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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预估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技术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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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垃圾处理服务 |
白企村垃圾收纳场第三次分筛处理项目-开挖现场处理 |
10000立方米 |
63.75元/立方米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637,500.00 |
20个日历日(如遇大雨、暴雨、台风或者极端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需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工期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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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垃圾处理服务 |
白企村垃圾收纳场第三次分筛处理项目-外运处理 |
4000立方米 |
65.55元/立方米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262,200.00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或者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5.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5.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者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声明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开标评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期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3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标的名称:白企村垃圾收纳场第三次分筛处理项目)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5.5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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