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寺右新马路北一街三巷5号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工期:开工之日起90天完成,工期从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
3、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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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项目规模 |
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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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寺右新马路北一街三巷5号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本项目所涉办公用房总维修改造面积为1479.00㎡,其中办公室改造面积390㎡,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服务用房改造面积137.3㎡,计算机房、档案室等专业服务用房改造面积116.74㎡,卫生间改造面积41.96㎡,设备用房改造面积61.1㎡,主入口大厅等公共服务空间的改造面积为84.51㎡,走廊、楼梯等公共交通空间改造面积311.39㎡,食堂的改造面积为136㎡,停车库的改造面积为200㎡。 |
223.3597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2.691629万元,工程保险费0.668075万元,工程保险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
(详细需求请见“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1、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对应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为建筑业。
3、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5、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 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提供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9、已购买比选文件。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1月8日00:00:00至2025年11月12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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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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