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来自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资本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江苏省出资,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6.8%,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19.3%、山东省64.2%、江苏省16.5%,资金已落实。其中山东临沂段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高铁临沂段工程建设指挥。本次招标项目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临沂段农民工工资支付审计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项目地点:山东省临沂市。
2.2建设项目规模:潍宿高铁起自济青高铁潍坊北站,途经潍坊市安丘市、诸城市,日照市五莲县、莒县,临沂市沂水县、沂南县,引入日兰高铁临沂北站,向南经临沂市兰陵县、郯城县,进入江苏省内徐州新沂市,向南经宿迁市,接至徐宿淮盐铁路预留的洋河北线路所。线路运营长度400.05km,新建线路长度398.49km,其中山东省境内324.94km,正线桥梁275.91km/36座,路基49.03km/38段,桥梁比85%。潍宿高铁临沂段工程里程范围为DK158+050至DK327+198.410段,正线里程约166.7公里。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潍宿高铁临沂段范围内各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审计咨询服务。审计各施工单位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铁路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指挥部《铁路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审计实名制管理情况、制度办法、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农民工工资基础管理情况、延迟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等,发现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督促相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整改落实,提交指挥部相关审计资料和审计报告,避免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利益得到保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业绩、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3.1.1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2025年1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具有大中型铁路或类似的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审计咨询服务业绩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注:类似业绩包含大中型铁路或类似的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阶段征地拆迁或工程造价第三方审价、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财务审计咨询等业绩,以下同。
3.1.2财务要求:企业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在2022年至2024年(近三年)中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00万元。
3.1.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执业经历。2020年11月至2025年1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具有主持过至少1项大中型铁路或类似的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审计咨询服务业绩或类似业绩。
3.1.4本此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投标人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7日16时30分至2025年11月1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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