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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项目紫外线消毒模块、电气液压分配箱等设备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项目紫外线消毒模块、电气液

压分配箱等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SX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谈判共一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符合报价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谈判内容:紫外线消毒模块、电气液压分配箱等设备采购(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供货期: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15日;

4.供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原厂区内

5.谈判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四、报价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投标货物有供货和服

务能力的国内企业。

2、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至少完成过 1 项同类型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近年无不良业绩。在近三年未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单位《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五、报价人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经办人需持有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有效的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

息);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注: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1.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日8: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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