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此作为采购代理人,代表(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实施秦山核电2026-2028年重件码头到港船舶污废水处置项目询比采购,全权负责本项目询比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人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本项目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选单位签订。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我公司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执行;
中选单位认可我公司及采购人各自享有的合同执行权利,愿意为我公司及采购人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开展秦山核电重件码头到港船舶污废水处置工作,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负责到港船舶油污水、残油、生活污水的收集、存储及转运处置。2)除以上条款工作内容外,为满足码头运营要求所必须开展的其他与污废水处理服务相关的工作均属于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行政许可的办理、报备及项目咨询等。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服务时间为3年。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采购方指定地点(浙江省海盐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则以采购文件为准)
A.通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相关信息核实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报价人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企业未处于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或他丧失履约能力的状态);
报价人未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列数据为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报价人应提供自查结果,未提供的,相关信息核实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相关系统为准);
报价人未处于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供应商黑/灰名单之中。
专用条件
报价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人必须具备船舶生活油污水接收资质。(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或证明材料)
报价人自身具备船舶生活油污水转运、处置业绩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提供乙方自身相关证明材料)或和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船舶生活油污水转运、处置协议(需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书、第三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三方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未提供的可由评审小组现场查询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溢油(污油)回收船船员具备海事局颁发的任职证书(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报价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24时
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7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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