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1-13 08:00:00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项目拖轮 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项目拖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三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拖轮1艘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地处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口南侧台州湾浅滩东、西廊岛间水域,西北距椒江口约15km,距台州市中心约26km,距离大陈岛约23km。码头通过长约5.5km的长引桥与台州湾新区产业园相接。
合同总价: 8.597亿元;合同工期: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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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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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船机设备名称 |
拖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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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件划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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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交货期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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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计划承担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一期)项目及浙江省水域内其它项目拖带打桩船和搅拌船及现场值班保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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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点 |
招标人施工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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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船机设备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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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能力 |
主机功率4000hp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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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按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的船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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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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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起止时间 |
2025.11-2026.4,5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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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油水方式 |
投标方负责(分项报价表中,燃油费用需单列,但计入投标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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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 |
要求船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避风维护时间每月不超过2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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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本次设备租赁单价包含操作工人工费、食宿费、燃油费、润料费、淡水费、油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人员保险、设备保险、拖带责任险、拖轮设备必要的配件、各类修理费、设备进出场费用、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租赁资质,过去三年内有类似船舶的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所供船舶需为自有船舶或取得海事认证的光租登记的船舶。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如有)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