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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至崇阳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XCSJ-2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0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咸宁至崇阳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了《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交投咸崇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赤壁市、崇阳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新屋吴村,起点桩号-K0+407.763,设咸宁南枢纽互通与咸宁南外环高速公路交叉,接咸宁大道,向南穿越花纹山竹海省级风景名胜区,在赤壁市官塘驿镇大竹山村设官塘驿互通接S361,沿陆水湖国家级风景区、小九寨景区以东布线,在崇阳县路口镇板坑村上跨S359,沿金沙森林自然公园以西布线,在白霓镇谭家设白霓互通接X171,依次跨越高堤河、G106,止于崇阳县天城镇谭家垄,设谭家垄枢纽互通与杭瑞高速公路交叉。终点桩号K32+705.004。 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33.113km,共拟设桥梁9519.5m/28座,其中大桥9261.5m/24座、中桥258m/4座;隧道7800m/6座,其中特长隧道3795m/1座、长隧道1762.5m/1座、中隧道1485m/2座、短隧道755m/2座;互通式立交4处(咸宁南枢纽、官塘驿、白霓、谭家垄枢纽),服务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白霓互通连接线2.48km。项目总投资匡算为53.11亿元。(项目概况以核准的工可报告为准) 其他:/。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XCSJ-2标段: (1)XCSJ-2标段中标人为项目总体牵头单位:负责与项目初步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负责全线施工图勘察设计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2)负责本项目YK14+800~K32+705.004桩号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细化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全部工作,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各种标志标牌(含非公路标志标牌)、房建(含精装)、机电、环保、水保、景观绿化(含深化设计)、其他专项设计(如有)、安全评估、BIM设计、其他工程等,以及其设计变更及变更预算、红线图、征地拆迁图、预算文件编制(含分施工标段修编分解预算文件),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则、技术规范、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质量检测缺陷论证分析及处治方案的编制及审查)等;以及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的其它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所有工作; (3)提供建设项目用地图和按市(县、区)行政区汇总分类、分用途的用地、拆迁数量表及说明,并对用地图及相关数据准确性负责。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及时安排专人现场配合项目招标人办理征地拆迁相关事宜;参加拆迁建(构)筑物及地面附着物的现场清点丈量登记确认、汇总各类数据,如《通讯线路调查登记表》《电力、电讯设施调查登记表》《油气管线调查登记表》《鱼塘调查登记表》《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表》等。对特殊拆迁项目提出拆迁方案,需要时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并提交变更设计用地图及相关数据等。 (4)配合项目实施期间的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有)、设计服务及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划分2个标段,分别为XCSJ-1标和XCSJ-2标。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0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其中:/。   2.3其他:(1)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2)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025日历天。其中:①施工图勘察设计200日历天;②施工期服务期1095日历天;③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1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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