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2炉原煤仓分仓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惠来电厂)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南海靖海湾岸边,距靖海镇和惠来县城分别为2km和25km。一期工程的1、2号2×630MW机组和3、4号机组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均已经投产。
(二)招标范围:#2炉原煤仓分仓改造。本项目为包工包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工期要求:25天(项目于#2机组检修期间实施),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必须具有至少2台国内600MW或以上火电机组原煤仓分仓改造(含液压双向犁煤器防堵装置)的合同业绩(以合同为准,包含首页、供货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且合同业绩须已完成1年或以上(需提供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投运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生产事故。
(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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