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南昆玉高速公路智慧化改造项目施工经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昆玉高速公路智慧化改造项目施工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招标范围:基于云南省智慧高速建设内容配置及昆玉高速智慧化提升初步方案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将紧紧围绕补充全要素感知、全层次支撑、全业务管理、全方位服务以及全数智应用五大领域建设展开,通过外场设施智慧化改造,补充建设融合多源数据感知、分析与预测的一体化云控平台,以“管、养、运、服”为出发点,打造全生命周期基础设施日常监测与应急管控,提供优质出行的品质服务,形成安全、高效、绿色的智慧高速公路体系,最终达到人、车、路、环境的和谐统一。
结合昆玉高速公路智慧化基础设施建设现状,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一)1项高速公路专用通信网改造:更换通信光缆及配置光纤监测系统。
本次利用沿公路中央分隔带敷设的通信管道更换穿放2根72芯单模光缆(旧光缆存放于昆玉高速公路沿线及招标人指定地点):1号光缆为全线敷设用于全省高速公路通信干线、综合业务接入网等传输。2号光缆为辅助传输光缆,全线敷设,用于互通区和隧道区段的监控图像、外场设备数据等传输用。同时为保证对光缆状态的实时监测,本次配置光纤监测系统一套。
(二)2项层次支撑智慧化提升:自助发卡设备改造、数字稽查员。
昆明南、牛恋两个收费站入口混合车道进行升级改造,共配置2套自助发卡设备;同时建设一套智能数字稽查员系统。
(三)1项业务管理智慧化提升:综合云控平台升级改造,补充建设应急指挥调度子系统。实现应急指挥调度、一路多方应急协同、IP语音系统、门架运行监测、收费数据综合展示等功能。
本项目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其工程范围包括系统的设计、设备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软件开发、开通、试运营、培训、提供项目资料、交付使用、质保、提供备件等工作。在合同中未提到的但为项目完工所必需的一些基本材料和附属材料也需提供。
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建设地点:昆玉高速公路沿线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建设、硬件部署及设备安装调试并转入试运行,试运行9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年,自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8设备质保期:两年(自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对于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免费维修。免费提供系统等后续升级服务。
2.9项目初步概算金额:860.1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b.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
b.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c.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d.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不同的人员分别担任,不得兼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仅需提供养老保险,若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用工协议)。
(4)信誉要求:
①投标/响应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列入合和集团“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③投标/响应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由”专栏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④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无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须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应财务报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在规定的日期内24小时均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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