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期限: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阿克明斯特地毯(一)”交货并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安装;35个日历日内完成“阿克明斯特地毯(二)”交货并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安装;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交货与安装。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第一航站区管理分公司为满足旅客出行舒适要求,营造更好的商业氛围,拟对二号航站楼公共空间铺设地毯。
最高限价:人民币2,793,374.55元(含税)。
注: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及相关服务投标报价。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具有合法经营权。(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同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被处罚期内;同时,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航站区管理分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该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全部取消资格。(提供有效的《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有效的《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已登记为本项目投标人。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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