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ZM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总计预算为9万元/年,其中法律顾问费用预算为5万元/年,诉讼、复议等法律案件服务费用预算为4万元/年(按包干结算,未发生或发生1起诉讼、复议等法律案件不支付此费用)。
5.最高限价:总计限价为9万元/年,其中法律顾问费用限价为5万元/年,诉讼、复议等法律案件服务费用限价为4万元/年(按包干结算,未发生或发生1起诉讼、复议等法律案件不支付此费用)。
6.服务需求:拟聘请法律顾问协助采购人开展涉及法律诉讼、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合同草拟、法律意见、法律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并代表采购人开展诉讼、复议等法律案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所参与磋商的,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配备1名项目主办律师,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8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