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CDL
项目名称:2026年绍兴市曹娥江大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食堂大宗原料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770000.00
最高限价(元):77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6年绍兴市曹娥江大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食堂大宗原料采购配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70000.00
主要内容:公司食堂大宗原料采购配送,包括肉类、果蔬类、冷冻食品类、干货类、豆制品奶蛋类、水产品类、粮油类、调味品类等八大类大宗物品的采购及配送服务。配送地点为绍兴市曹娥江大闸市区食堂(凤林西路166号)、绍兴市曹娥江大闸现场食堂(滨海九七丘)、绍兴市曹娥江大闸进口食堂(上虞区汤浦镇蒋村桥头)。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R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R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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